关于对李强、李兆国和陈文基的通报表扬

编号:YSF-HR-TB-201412

   

2014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期间,永盛丰海口分库的部分设施遭到严重损坏,造成我司货物出现一定程度损失,经过公司物流部、南方营销中心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努力,最终确保了公司货物的安全,将灾害损失控制在了最低范围。

718日台风登陆当晚,南方营销中心总经理陈文基正在海口参加销售会议,虽然海口分库不属于南方营销中心直接管辖,但他仍然在第一时间联系分库管理方,了解分库设施和我司货物受损情况,协调开展现场救灾处置工作,并在当晚和第二天凌晨持续将现场信息向公司进行反馈。自719日起,陈文基一直在海口与物流部同事全力配合开展相关救灾工作。

鉴于部分公司货物在台风袭击中出现货损,为及时抢救我司的库存货物并取得相关后续索赔工作关键资料,物流部主管李强作为公司海口分库一线管理人员,在719日紧急从深圳赶赴海口分库受灾现场,跟进分库管理方对我司受灾货物的抢救及移库工作。面对台风袭击后部分仓库建筑倒塌、屋顶撕裂、道路毁损等危险环境,李强不顾个人安危,查勘公司货物受损情况,与库管方一起对货物进行现场救灾处置。

 

台风登陆后,物流部经理李兆国在青岛持续关注分库受灾信息,协调相关抗灾工作。720日,其本人主动向公司提出放弃因家人生病而申请的休假,立即赶到海口与李强和陈文基会合,成立了灾后工作应急小组,开展对公司货物的保护、移库和受损评估等工作,协调处理分库现场的各类突发问题。

在海口分库的众多合作方中,我司是本次台风灾害发生后第一家紧急派员赶赴受灾现场进行快速处置的公司。应急小组三名成员克服了台风过后海口当地断水、断电、交通瘫痪、市场物资缺乏等一系列困难,采购大量防水篷布对我司在分库的现场货物进行覆盖,防止产生二次损失;协调库管方优先对我司货物进行移库作业,将我司货物转移至安全地点;联系公估公司至现场进行评估,掌握对公司后期索赔工作的第一手有力证据。

为表彰李强、李兆国和陈文基在抗击台风灾害中的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在公司内对李强、李兆国和陈文基进行通报表扬,号召全体员工学习三人在面对突发灾害时,为保护公司财产勇担责任、快速反应和协同配合的精神。

二、对李强给予人民币1500元的奖励,对李兆国和陈文基分别给予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

三、将三人在抗灾救灾中的表现记入个人年度考核档案,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特此通报。

  

北京永盛丰农资有限公司

20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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